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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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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闊利益申報 特首須有酌情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08]     我要評論

特區政府公布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的新指引,列明私人利益涵蓋官員家人、親友及私交好友等。新指引擴闊官員潛在利益申報涵蓋範圍,回應了民情對政治委任官員潛在利益衝突的關注,顯示政府對官員的操守要求更加嚴格。這可增強問責班子的廉潔和誠信,使官員推動有關政策時避免受到利益衝突質疑,有利於政府政策的推行和落實。對於指引存在的灰色地帶,政府有必要盡量釐清。不過,官員利益申報與涉及潛在利益申報畢竟有區別,潛在利益申報涵蓋官員親友及私交好友等,他們的私隱應得到保障,而且潛在利益申報不可能釐清所有灰色地帶,對此,特首需保持必要的酌情權。

新指引首次明確政治委任官員的「私人利益」,除了該官員本人外,亦包括其家人、親屬或私交好友、所屬會所和協會,與該官員有私人或社交聯繫的任何群體,以及該官員曾受恩惠或欠下人情的任何人的利益,當中儘管不涉及經濟利益,但可左右官員在執行職務時所作的判斷,或令人有理由相信會影響其判斷。新指引涵蓋面較以往闊,回應了市民對廉潔政府的期望,以期盡量避免官員捲入潛在利益衝突,既有利於維護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又有利於官員推動和落實涉及各種利益的敏感政策,值得肯定。新指引亦不會影響真正有志服務市民的社會人士加入問責班子,卻對那些有做官謀私利之心的人加強了約束,是一件有利於提升問責班子透明度和操守的好事。

新指引要求更嚴謹,有助釋除公眾疑慮。不過,由於擴闊申報範圍存在不少灰色地帶,執行時可能引發爭議,政府有必要盡量釐清。應該看到,官員利益申報與涉及潛在利益申報畢竟不同,官員利益申報應該而且必須公布相關利益資料,但官員親屬或私交好友等,與官員的潛在利益衝突在法律層面難以定義,執行亦有難度,因此,官員潛在利益申報不可能釐清所有灰色地帶。這些灰色地帶有待行政長官考慮有關官員在事件中的角色,以及事件的敏感程度,決定行使酌情權的程度,或者決定須採取的行動。

政治委任官員要推行和落實政策,擴闊潛在利益申報是合理的。立法會議員要辯論或批准政府有關政策和撥款,亦應考慮相關準則同時套用於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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