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陳耀耀 內蒙古報道)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近日就本地新生兒落戶出台新規定,非婚生育的嬰兒可憑相關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不能提供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的,凡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可用親子鑒定證明代替,至此,呼和浩特非婚生嬰兒將告別黑戶時代。
據新版《呼和浩特市戶籍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戶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登記可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情況說明等,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