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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昆明市青年路上的一家「橋香園」過橋米線連鎖店。記者芮田甜 攝
雲南最受歡迎的米線企業之一「橋香園」,其創辦人為江勇、江俊兄弟,兩兄弟20年前從火車站旁的臨時小攤做起,直至現在內地有80多家直營店和加盟店、資產上億元(人民幣,下同)。巨大紅利引起兩兄弟反目,對簿公堂。哥哥江勇將弟弟江俊及橋香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184萬元。昆明中院昨日宣判,駁回江勇的索賠要求。 ■本報記者 芮田甜 昆明報道
1983年,江勇、江俊兩兄弟拿著父親貸來的2,000元,在雲南蒙自火車站旁搭了一個臨時小攤,專賣過橋米線、炒菜;二人5年後在昆明小西門創辦有民族歌舞伴餐的「橋香園」過橋米線店,掘得第一桶金。1999年,橋香園借昆明「世博會」做大做強,並開始在京、滬、粵甚至海外開設分店。
哥哥索賠被駁回
目前,橋香園在雲南省內有30多家直營店,在省外共有50多家直營店和加盟店,並引入職業管理團隊,成為資產上億的雲南省著名企業。
江氏兄弟2002年訂立聲明,明確兄弟倆各享有橋香園所有資產的50%。弟弟2008年與其他人成立了「雲南江氏兄弟橋香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哥哥江勇不再享有紅利。為了討個說法,江勇於2011年8月向昆明中院提起訴訟,索賠3,184萬元,並要回50%股權。
弟弟江俊則認為,哥哥江勇是自己聘請的一名高管,兩人沒有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和債務,與江勇簽訂的「聲明」為贈與,且未經妻子同意,屬無權處分。並且哥哥江勇於2002年至2006年離開了公司,請求法庭駁回江勇的要求。
審理過程中,弟弟江俊表示「對簿公堂,心情很複雜,希望手足之情還在,也希望橋香園企業繼續發展壯大。」但這並沒有讓兩人讓步。昆明中院昨日宣判,確認「橋香園」為兄弟合夥經營,股份各佔50%,但駁回哥哥江勇的索賠要求。案件歷時近兩年,昨日宣判雙方均未當庭提出繼續上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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