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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的小斌斌永久失明,在醫院接受治療。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山西省汾西縣府南三區6歲兒童小斌斌日前被一女性疑犯騙至野外,殘忍將其眼睛嚴重傷害,導致永久失明。網上有消息稱,斌斌的眼球被找到時,眼角膜已經沒了。但臨汾市警方透露,「受害人被發現時眼角膜失蹤」與事實不符。目前此案基本可以排除人體器官買賣的可能性。
據小斌斌的姑父郭先生稱,現在小斌斌的情況還算穩定。他表示,當晚小斌斌在鄰居同歲的小朋友家玩耍,離開鄰居家時,小斌斌突然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隨後便同此人離開。郭先生稱,當時小斌斌的朋友看到了把他帶走的人確實是一名女性,染著黃頭髮。
閉路電視:疑犯染黃髮
郭先生從警方那裡得到消息稱,當時該女子把小斌斌帶走時途經一家廢品收購站,監控視頻拍到了他們離開的場面,從視頻圖像中看,該名女子確實染著黃髮,但其他體貌特徵辨別不清。
郭先生說,小斌斌很乖、很聰明,出事之後她媽媽一直哭,他還在安慰媽媽說,「媽媽別哭,我不怕。」最心痛的是他問,「天為什麼一直是黑的?現在幾點了?怎麼就亮不起來呢?」我們只能說眼睛受了點傷,出了院就好了。
據法律專家拜教授稱,犯罪嫌疑人將受害者雙眼挖掉,對受害者造成了故意傷害,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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