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台灣媒體消息:台灣行政機構29日通過《補習教育法》修正草案,規定針對6歲以下幼童的補習班,授課內容僅限有助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範圍,並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因此,坊間熱門的學前英語、心算、數學、作文等學術性補習班課程,未來都將被禁止。
台灣教育部門官員熊宗樺解釋,新修法限制未滿6歲幼兒的學習方式應為「身體律動」和「藝術才能」,幼兒學英語、心算不是不行,但要用「遊戲式教學」,不鼓勵書寫單字、背誦文章等學習方式。修法後,如業者以傳統授課方式教幼兒英語等科目,將可罰10萬至50萬元新台幣。
熊宗樺指出,滿5歲的學齡前幼兒約九成多都上過幼兒園,教育部門要防止幼兒在上幼兒園之外超時、過量學習,影響身心發展,但如以演話劇、唱唱跳跳等結合音樂和律動的活動學習英語,則不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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