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廉署要求商台及《陽光時務週刊》,分別交出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的電話訪問錄音及採訪資料,以進行刑事調查,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提訊,由於商台已確認其網站供下載的電話訪問錄音是足本及未經刪剪,故廉署撤回針對商台的申請,而涉及《陽光時務週刊》的申請,則押後至下月7日處理。法官審訊時漏了口風,指劉夢熊如果日後真的面對刑事檢控,他有權行使緘默權。
涉《陽光時務》申請押後處理
對於要求《陽光時務週刊》交出訪問劉夢熊的採訪材料, 代表廉署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強調廉署絕對尊重新聞自由,但廉署在搜證時亦需要確保週刊所刊登的訪問內容,切實反映被訪者言論,法官認為如果劉夢熊日後真的面對刑事檢控,他有權行使緘默權,故廉署有責任證明新聞材料對刑事調查有幫助、具一定價值及符合公眾利益。
代表出版商陽光時務有限公司的大律師李祖詒,要求廉署先披露支持申請的誓章。薛偉成指誓章載有調查內容及進度,基於公眾利益應該獲准豁免披露,唯有法官才可以閱讀。但法官指誓章內容並非全部與調查有關,陽光時務需要知道申請理據才可作出有意義的回應。最後法官刪除誓章其中4個段落,下令廉署今日將剪輯後的誓章送達陽光時務,後者有14天時間呈交回應誓章,案件押後至10月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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