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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波(紅衫者)被帶到巴丹島,被當地警方扣押。 中央社
——扣漁船指「越界」 要求交78萬罰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漁民蔡波3日在菲律賓外海乘膠筏捕魚,突遭菲國逮捕。菲政府稱蔡波「撈過界」,菲依法逮捕須罰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才能放人。蔡波遭菲方人員槍抵頭部跪4個小時,家屬抗議菲方不人道。台「外交部」不認同菲方說法,要求其舉證越界,海巡署將派福星艦前往爭議海域附近巡邏待命。
繼菲律賓射殺台灣漁民事件之後,又發生台灣漁民遭菲扣押事件。台灣屏東縣恒春漁民蔡波3日在菲律賓外海乘膠筏「蔡田號」捕龍蝦遭到菲國逮捕,目前人被扣留在菲律賓北方伊拜雅島。
菲律賓漁業署稱,蔡波是在菲律賓迪特蘭島北部海域被捕,由於菲方巡邏人員僅乘小船前往,與蔡波一同捕魚的多艘台灣漁船立即逃逸。
菲律賓政府官員向法新社指,蔡波因捕魚「越界」,必須罰款10萬美元。不過,蔡波5日與妻子施麗華通電話時說,雖然當時定位系統有故障,但分析所處位置並沒有越界,卻突然有菲律賓警察登船將他逮捕,過程中還用槍抵住他頭部,並且要他跪下,這一跪就是4個小時,而且只能睡椅子、吃的東西也很差,在押解的過程中還跌倒,雙腳、脊椎都有受傷的情況,直至當天下午才就醫。
台方:指控「越界」須提證據
對於蔡波是否越界捕魚,台「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周穎華表示,不能完全認同菲國說法,因為案發的地點很可能是雙方爭議海域,菲方如果要指控「越界」,就必須提出具體證據,菲律賓目前正在進行調查,未來會要求對方提出調查報告來舉證認定。
至於此事對台菲漁業會談,「外交部」認為影響並不大,同時也肯定菲國在這次事件中,並未如以往使用暴力。
另外,蔡波表示「廣大興事件」落幕後,就沒有看到台灣的海巡艦艇在「暫定執法線」護漁,直指台灣護漁不力。
海巡署表示,「蔡田號」膠筏被扣押時,海巡署偉星艦正在附近海域巡邏,不過可能是膠筏沒有裝設衛星定位,才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詳情。偉星艦4日已返航,目前由福星艦接替巡邏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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