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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運輸署昨日宣布,下周一(9月30日)起,實施擴大現行「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試驗計劃。
現行計劃下,持有由運輸署發出「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司機,可接載其行動不便的親屬,使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新試驗計劃會擴大現行「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申請資格,容許司機接載親屬以外的其他行動不便人士時,使用運輸署轄下政府多層停車場的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
合資格申請人可以是接載行動不便人士的指定司機,或行動不便人士本人。申請人須為有關車輛登記車主。
試驗3個月 12月底完結
為期3個月的試驗計劃,將於本年12月底完結,運輸署屆時會對安排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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