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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簽約須跟新規 僱主團體稱收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昨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由每月3,920元調高90元至4,010元,增幅為2.3%。此外,若僱主選擇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代替免費膳食,有關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875元增加45元至不少於920元,增幅為5.1%。新的「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水平將適用於今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有僱主團體表示,外傭「規定最低工資」2.3%的加幅可以接受。
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一向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並在今年的檢討當中,仔細考慮了香港的整體經濟及就業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亦考慮了僱主的負擔能力。在檢視有關經濟指標,並平衡僱主的負擔能力及外傭的生計等因素後,作出相應調整。
僱主可津貼代免費膳食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有關津貼亦在當局參考過相關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後,一併提高。
政府發言人強調,「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只是一個最低標準,目的在保障外傭免受剝削外,亦保障本地工人免與低薪海外工人競爭;僱主可按本身情況,選擇給予外傭較「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更高的待遇。
任何於昨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3,920元的「規定最低工資」及每月不少於875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本月2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處理,有關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家傭僱主協:膳津超通脹不合理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認為,外傭「規定最低工資」2.3%的加幅可以接受,但膳食津貼5.1%的加幅高於通脹,卻不合理。羅軍典對政府釐定外傭加薪水平時加入僱主的負擔能力作為考慮因素,表示歡迎,但認為現時外傭僱主需負擔外傭的食宿、機票及保險等開支,外傭受通脹的影響遠不及僱主,認為她們的薪金及膳食津貼加幅都應低於通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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