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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禁毒常務委員會上周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執法人員可在場所附近發現懷疑毒品和當事人出現吸毒表徵下,要求進行驗毒程序。委員會主席石丹理認為,建議的計劃符合基本法和人權法,不擔心法例將來會遇到法律挑戰。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石丹理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稱,社區驗毒計劃的精神是建基於現時的毒駕條例,相信計劃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他表示,執法人員需在合理懷疑下,並在現場搜出毒品和有吸毒跡象,方能在法定地點進行專業觀察,並要求提供尿液進行測試。而計劃下亦有建議保障人權,例如18歲以下人士須有獨立第3者在場,方可進行測試。
石丹理解釋,驗毒計劃的門檻比現時毒駕的為高,所以不擔心法例將來會遇到法律挑戰,但他坦言,擔心議題或會被政治化。他又表示,吸毒不單是個人問題,亦會佔用公眾醫療系統的資源,香港每年因為吸毒的直接和間接社會成本亦達110億元,對吸毒者家庭影響亦相當大。他相信若議員明白有關情況,有信心建議可獲得立法會支持。
石丹理又稱,現時第一階段諮詢主要是了解市民意見,計劃細節將於等二階段公布。他指明白計劃配套措施很重要,若有資源不足的情況,禁毒常務委員會有責任向政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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