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佔領中環」行動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涉於上月在廣東道遭警員截查時,拒絕向警員交出身份證並逃走,又在警員為他帶上手銬時不斷擺動身體掙扎,早前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昨經審訊後,陳白山被裁定罪成,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以等候提取被告背景報告,其間陳須還柙。
23歲被告陳白山昨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但選擇不自辯。案中鄧姓警員作供時指出,他於上月7日約中午12時半在旺角警署附近巡邏,見陳四處張望、迴避他的眼神及急步離開,他懷疑陳「扒竊」,因而上前叫他出示身份證。惟陳只拿出身份證及揚手,說自己趕著上班便急步離開。鄧再上前勸他合作,陳卻繼續步行及大叫「警察打人,不要碰我」。鄧第三次截停陳,陳問「我沒有犯法,為何拘捕我」,鄧見警告無效,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陳及為他帶上手銬,惟陳不斷擺動身體掙扎,最終以涉嫌拒捕被捕。
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辯方在陳詞時指出,鄧多次叫陳「出示」身份證,但從沒叫他「交出」身份證,令陳產生誤會。又指出鄧從沒告知陳截查原因是「懷疑他扒竊」,認為「有些市民可能蠢、有心滋事又好、無意又好,警方有責任向市民解釋為何要截查他」,因此這次拘捕沒足夠的法律基礎,陳在法律上亦沒有拒捕。
惟裁判官認為「應該所有人都明白警方叫市民出示身份證目的是為了查閱」,被告的行為明顯是反抗警員,因此裁定被告罪成,須馬上還柙。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但最終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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