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香港電視網絡事件,自由黨黨魁田北俊發起聯署,要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再增發1個免費電視牌照,並於昨日與其他建制派議員會面尋求支持,但建制派議員普遍認為事件將會進入司法程序,議員不太適合作出任何行動,應先交由法院裁決,故不會聯署信件。田北俊聲言,自己造不成建制派與反對派的「中間人」,只有轉而尋求反對派支持,但就明言不會支持以特權法調查事件。
田北俊昨日與其他建制黨派會面,要求他們支持要求特區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予香港電視網絡的聯署信,但最終未能成功。他在會後稱,很多市民都支持香港電視網絡,也認為市場可容納多3個免費電視台,故自己提出增發牌望能平息爭議,但建制派內有不同的意見,最終未能成功聯署。基於「互不引述」原則,他不便引述,但就稱希望反對派帶頭聯署,自由黨5名議員會「響應」。
譚Sir:進司法程序待法庭處理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出,由於事件將會進入司法程序,發牌問題應該留待法庭處理。工聯會議員王國興也認同,由於王維基已決定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故該會不會參與聯署,更不支持反對派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
梁君彥:勿盲目迫政府就範
經民聯主席梁君彥認為,現階段應先由政府進一步交代不發牌的原因,讓公眾考慮,而不應盲目「聯署」迫政府就範,又批評反對派提出引用特權法向政府索取行政會議機密文件,將會開危險先例,影響行政立法關係。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亦指,他現階段不會支持聯署,但看不到理由反對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自己會先研究有關動議的字眼。
不過,獨立議員謝偉俊稱,特首及特區政府以有人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為由,拒絕解釋決策,是「大錯特錯」,訴訟只會浪費時間、浪費公帑,對有關的私人機構已經十分不公道,以公帑去打無謂及很大可能輸的官司,更是「慘上加慘」,負責任的政府應事先講清楚理由,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發生,而非將問題留待法庭判決:「如果唔係,點解唔索性由法庭去施政?」
莫乃光「命令」蘇錦樑赴立會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議員莫乃光昨日決定於下月6日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引用特權法,及「命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下月8日或之前出席有關的委員會會議,出示審批免費電視牌照的相關文件。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則稱,資訊科技委員會下月8日舉行的特別會議,原用以討論有關亞洲電視的問題,因他們已決定將之抽起,改為討論免費電視發牌制度,並已邀請蘇錦樑,前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王維基及楊志豪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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