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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史上首次 檢察總長遭起訴

2013-11-02
 ■黃世銘早前以被告身份被傳喚。	資料圖片 ■黃世銘早前以被告身份被傳喚。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台灣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總統」馬英九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昨遭台北地方檢察署依洩密罪起訴,成為台灣司法史上首位被起訴的檢察總長。

 檢方認為,黃世銘在「關說案」尚未結案之前,即向與本案無涉的馬英九陳報,涉及刑法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決定將黃世銘提起公訴,其餘涉偽造文書、違法監聽等部分不起訴。檢方認定黃世銘違法洩密的關鍵證據,就是來自馬英九提供給檢方的兩份黃世銘專案報告。

關鍵證據來自馬英九

 黃世銘當天發出聲明指出,他被控洩密等罪名,自始即有絕對的信心,認為一切經得起檢驗;但很遺憾台北地檢署竟然屈服於壓力下選擇起訴,他深感痛心疾首。聲明強調,如第一審法院認為他確有刑責,他會立即辭卸總長職務。

 不過,「法務部」指出,黃世銘涉犯輕罪,未達「法官法」所規定停職標準,不會立即將他停職。「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黃世銘所涉犯並非是重罪,是否停職必須依法辦理,對於外界認為黃被起訴就應該下台,羅瑩雪說,檢察總長的停職有一定的規定,若判決確定,或是涉犯情節重大,可依「法官法」停職,但黃世銘所涉犯的不是重罪,不需要這麼早就下定論。至於黃世銘說,一審判決有罪就辭職的說法,羅瑩雪說,她不便評論,尊重黃自己的決定。

 對於坊間有追究「總統」馬英九刑責的說法,台北地檢署則表示,馬英九為接受秘密者,不涉刑責。北檢表示,洩密為舉動犯,行為人一有洩漏或交付的行為,犯罪即成立,至於他人知悉或持有該秘密,則非所問,馬英九只是接收秘密者,不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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