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圖書館借書逾期不還,頂多罰款了事,但美國得州高中生恩克卻因此面臨牢獄之災。他2010年從圖書館借走參考書,一直無歸還,即使圖書館多次致電或電郵催還,也拒回覆,日前終被警方逮捕入獄。
原來當地近年借書不還的個案增多,圖書館每年花費大量經費補充失書。有見及此,當局修例規定居民必須在90天內還書。恩克入獄後不久,獲准以200美元(約1,560港元)保釋,書本也在他被捕翌日歸還。法官承認新例引起許多不滿,「沒人願為一本書入獄。」 ■《星期日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