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為推廣「長幼共融」理念,將在筲箕灣推出首個結合出售及出租單位的混合發展住宅項目「樂融軒」,高層214個單位供出售,低層60個單位會出租予60歲或以上長者。「樂融軒」項目以優先選購單位作誘因,鼓勵子女與家中長者同居一樓相互照應,有助推動長幼共融風氣,值得肯定。不過,房協必須加強資格審查,慎防有人利用長者炒賣單位圖利,違背了計劃原意。同時,「樂融軒」針對的始終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長者和家庭,但社會上為數不少無立錐之地的貧困長者其實更需要支援,當局應加快興建長者公屋,讓有需要的長者能夠早日上樓,安度晚年。
香港的人口老化不斷加劇,長者佔總人口比例愈來愈重,到2041年將高達30%,解決長者的住屋問題已是刻不容緩。一般而言,長者都希望與子女住在一起方便照應。房協的「樂融軒」項目正是藉著提供優先選購的優惠,鼓勵子女住在父母附近,完善對長者的照顧。然而,有關項目僅提供優先選購,對子女的經濟誘因恐怕並不足夠。在新加坡,兩代同堂家庭可獲優先購買組屋外,更可獲得購買二手組屋的津貼甚至是買屋津貼。當局既然是鼓勵子女與父母居住,理應提供更多的經濟誘因,例如樓價上的折扣、稅務優惠等,推動長幼共融的風氣。
這次「樂融軒」項目位於筲箕灣的中心地段,是該區少有的新型樓盤,預計開售時會受到市場歡迎。由於房協明言有關項目是首度推出,在政策上將較為寬鬆,直系親屬、配偶父母、親戚、以至長期照顧者,均可接受申請,只需宣誓表示長期照顧和願作擔保,便可購入單位。這可能會出現一個漏洞,就是有人會利用長者聯手購入,取得優先購買權隨即炒賣物業圖利,或在購入物業後短時間取消租約,此舉將失去了長幼共融的原意。房協必須加強監管,不但在交易前必須審查清楚買家與親屬的關係,在售出後也要密切留意單位出售的情況,如發現當中有虛報圖利,應作出法律追究,以免項目變質。
應該看到,能夠購買或入住「樂融軒」家庭,基本上都是有一定的資產,長者的退休生活也較有保障。然而,現時社會上還有不少長者,既是家無餘財,身無長物,又未能入住公屋,被迫入住環境極度惡劣的「劏房」、板間房,他們的情況其實更需要當局的關注和支援。然而,本港目前專為長者提供的公屋並不足夠,部分單身長者只能循輪候冊漫長等待,不少人到入土為安之時仍是上樓無望。當局必須對貧困長者施以援手,加快拓地興建公屋,並且可效法英國等經驗,為長者興建類似「長者村」的資助房屋,讓貧困長者在人生的晚年都能夠得到周全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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