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崔國清 蘭州報道)甘肅在原省級財政安排鄉鎮13萬元公用經費的基礎上,從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增量中,給每個鄉鎮每年增加10萬元的公用經費,村幹部報酬補助標準提高2000元,旨在提高鄉鎮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和村幹部報酬。
2013年起甘肅村幹部報酬補助標準將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村辦公經費由5000元提高到7000元。同時還將實行鄉鎮幹部駐村差旅費報銷制度,具體標準由縣市區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所需資金由縣市區政府統籌解決。
此外,甘肅要求各地政府將鄉鎮幹部食堂、宿舍、澡堂、文化活動室、廁所等「五小工程」建設納入基層政權建設統一規劃,統籌安排補助資金,分期分批逐步改善鄉鎮幹部工作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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