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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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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立會須先普選特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2-05]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立法會會議上,多名反對派議員關注今次政改諮詢期會否一併諮詢2016年或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取消功能界別的路線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說,2020年立法會普選並非今次政改諮詢的內容,恐怕亦非今屆政府的工作,但強調2020年能否實現普選,先決條件是2017年能落實特首普選,亦即是現屆政府聚焦的工作。

林鄭月娥指出,此次諮詢文件範圍涉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是指2016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當局會採取開放態度展開首輪諮詢工作,聲明不包括的議題,各方亦可發表意見。被問及會否諮詢關於取消分組點票的問題,她亦表示,不會窒礙市民就政改提出其他意見。

譚志源:諮詢已納2016年立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在記者會上補充,特區政府不會忽視2016年立法會選舉,諮詢文件已有一章提及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但《基本法》附件二有關立法會產生辦法主要只涉及兩件事,即議席數目和議席分布,行政長官普選的複雜性相對而言較高,加上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尚未實行普選,過去一段時間,社會多關注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故此行政長官普選內容的比重較多。

2020年立選交下屆政府處理

特區政府的諮詢文件則指出,社會上有意見要求現屆政府同時處理2016年和2017年兩套產生辦法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安排。然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立法會才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是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先決條件。故現屆政府只聚焦處理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恰當及務實的做法。立法會普選辦法將會由2017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特區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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