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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又被稱為超生罰款。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京報報道,廣東省衛生計生委日前通報,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為14.56億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開2012年社會撫養費徵收額,總計近200億元。社會撫養費,早年被稱為超生罰款或計劃外生育罰款,與中國的計劃生育制度伴生。
今年7月以來,浙江律師吳有水以公民身份,向全國31省份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由此引發了一場質疑巨額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依據)和用途去向的輿論風暴。
部門解釋:收入支出不掛u
多年來,各級計生、財政部門從未主動向社會公開過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今年11月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通告,要求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7省人口計生委限期向吳有水公開該省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信息。這是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主管部門首次對社會撫養費應否公開、應如何公開等問題,作出明確表態。
然而至今,尚無一省份計生或財政部門公開支出情況。多數部門給出的不公開理由是,「社會撫養費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或者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徵收,上繳縣級國庫,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統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掛u。因此,省級部門不掌握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實際開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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