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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 出於人道原則,內地孕婦若被捕可依法取保候審,沒想到卻有不法分子以此作為犯罪的擋箭牌。東莞塘廈鎮孕婦阿美(化名)因盜竊被捕,取保候審潛逃後又繼續作案,民警稱阿美一年半內懷孕三次。民警追問其胎兒如何處理了,阿美卻沒透露。
東莞法院原本以盜竊罪判處阿美有期徒刑10個月,但因其懷孕5個月,最終決定暫予監外執行。
結夥扮買菜共偷500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疑犯阿美此前以假裝買菜為掩護,與同夥頻繁作案,扒竊兩市民現金共計500多元。 阿美去年5月與陽某連、陳某女(該兩人已判刑)乘坐同夥駕駛的麵包車到塘廈鎮東浦市場尋找目標,見事主李某在買菜、褲袋拉鏈沒拉上,陳某女與阿美便假裝買菜靠近李某為同黨作掩護,陽某連則乘李某不注意將其錢包偷走(內有現金253.5元等財物),得手後乘車離開現場。
拒透露如何處理胎兒
眾人後來再犯被民警抓獲,阿美當時因懷孕被取保候審,但其數日後便潛逃。今年5月,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網上追逃。阿美10月落網時,警方發現她又有孕在身。而且阿美自述自己潛逃期間還曾懷孕一次。按照她的說法,從扒竊首次落網、潛逃到再落網的一年半內,她懷孕3次。民警詢問其胎兒如何處理了,阿美則沒透露。本案主審李法官稱,阿美已有利用懷孕逃脫法律制裁的嫌疑。最終東莞第三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但因阿美已懷孕5個月,法院對其做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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