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葉臻瑜 漳州報道)廈深鐵路本月底開通在即,而此前廈深鐵路梁山隧道原項目部經理韓某因虛報工程款,遭福建省漳浦縣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人民幣,下同),同時追繳其犯罪行為的違法所得。
記者了解到,2009年5月15日,廈深鐵路梁山隧道段發生突水湧泥事故,造成地面下陷,項目部須變更施工方案並追加項目資金。同年6月至2012年3月間,被告人廈深鐵路梁山隧道原項目部經理韓某利用職務便利,採用虛列工程項目、虛增工程款及勞務工資等方式,虛報工程款逾500萬元,個人得贓60.5萬元。在此期間,韓某還曾多次收受他人送款22萬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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