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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表示,「機構提名」絕非在基本法上「僭建」。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聲言「機構提名」是在基本法上「僭建」,前政務司司長、「香港2020」召集人陳方安生日前大發謬論稱,今次政改諮詢文件是「不盡不實」和「倒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工商界政改論壇時,再一次反駁陳方安生的謬論,強調政府「絕不同意」有關說法。
他表示,「機構提名」並非在基本法上「僭建」,指「機構提名」純粹用作解說「經提委會提名」,並以營商作喻:「如果我是一個私人獨資企業(的東主),我做生意就可以『�雅穸D意』;但若是合夥生意或有限公司形式的生意,有10個股東,這公司是否一個機構、一個單位呢?是否需透過一些程序才作決定呢?......(所以『機構提名』)絕對無任何『僭建』。」
他強調,任何繞過或削弱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的方案,均有很大機會違反基本法,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有關特首普選的條文,是非常清晰。
獲發問機會的中華進出口商會會董單志明表示,「香港人發夢都希望2017普選特首」,要求政府說明「公民提名」的可行性。袁國強回應時表示,特首候選人需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強調只有提委會可行使提名權,形容此要求是「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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