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發改委計劃放寬境外投資管理體制審批權限,對外投資額在10億美元以下、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只需向國務院備案。新政最快1月中下旬發布。
據北京《經濟參考報》報道,未來,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投資額在10億美元以下、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則只需要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不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3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地方發展改革委辦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