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吉林省檔案館最新發掘的一批日軍侵華檔案顯示,日軍戰爭期間強徵慰安婦屬於日本政府行為。
據新華社報道,吉林省檔案館此次整理發掘出的32件關於慰安婦問題的檔案資料中,包括《憲兵月報》《關於南京周邊地區〔治安恢復情況〕的報告》等,詳細揭露了日軍強徵、奴役、虐待慰安婦的暴行。
267士兵凌辱1慰安婦
1938年2月28日的《關於南京周邊地區〔治安恢復情況〕的報告》記錄了南京周邊下關、鎮江等9地7處設置慰安所的情況,記錄了當地駐紮士兵人數、慰安所中的慰安婦人數、每名慰安婦對應的日軍人數,以及每旬日軍利用慰安所的情況。
根據記載,該地區最多時1名慰安婦要被267名士兵「利用」,最少時1名慰安婦也要應對71名日軍官兵。該文件還記錄了慰安婦群體的構成情況,其中一個慰安所內有36名朝鮮慰安婦。
「根據檔案記載,當時日軍對慰安婦非常殘暴,欺侮、虐待慰安婦是家常便飯。」吉林省檔案館「慰安婦」課題組組長王放說。
日政府劃撥專項資金
王放說,一直以來,日本政界學界部分右翼分子辯稱,強徵、購買慰安婦不是國家行為或軍隊行為,而是當時民間業者的自發行為。但從新發現的檔案中,找到了大量證據,表明日軍強徵慰安婦是國家行為。
在1945年3月27日到4月19日之間的《經濟部、滿洲中央銀行、奉天、牡丹江、鞍山支店及日本大使館等對領事館經費、旅費、慰安婦採購資金等函電》文件中,記錄有滿洲中央銀行鞍山支店經關東軍第四課的批准,以軍用公款科目轉賬劃撥日軍購買慰安婦專項資金等內容。類似形式的慰安婦經費劃撥在其他電話紀錄中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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