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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吳冕)高校可自主對科技成果轉化進行審批、轉化所獲收益中不少於70%的比例可用於獎勵、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作為北京市在市級層面推進中關村示範區發展的先行先試政策之一,《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干意見(試行)》(簡稱「京校十條」)於昨天正式對外發佈。
這是繼「1+6」和「新四條」系列先行先試政策之後,中關村示範區在政策創新方面的又一輪新突破,也是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到中關村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將對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創新和激發高等學校科技資源活力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京校十條」的出台,充分發揮了中關村創新平台綜合協調的優勢,是市財政局、市科委、市教委、中關村管委會等部門政策協同創新的又一成果。中關村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校作為首都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升首都科技創新能力,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格局方面,具有突出作用。
總體上看,目前高校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主要面臨以下問題:一是事業單位的科技成果視同國有有形資產管理,高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活力得不到有效釋放。二是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對科研人員和成果轉化人員的獎勵力度較小,激勵作用有限。根據示範區股權激勵試點實踐,高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給予科技人員的獎勵比例一般為20%至30%。三是高校協同創新能力不足,產學研合作的空間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針對上述問題,為進一步加大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首都創新體系建設和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激發高等學校教師和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的積極性,本�鞳u打破束縛、釋放活力、注重實效」的原則,出台了「京校十條」。
「京校十條」在深化科技成果體制機制改革、支持高等學校開展協同創新、鼓勵高等學校科技人員和在校學生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意見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北京地區其他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楊建華介紹說,「京校十條」的政策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開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審批管理制度改革,授予高校對科技成果處置和使用的審批權限,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市場定價機制,率先在全國試行科技成果公開交易和事後備案管理制度。
二是開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方式改革,顯著提高對科技人員和成果轉化人員的獎勵比例,即將現有的20%以上獎勵比例下限提高到70%。充分肯定個人的貢獻和價值,進一步調動高校人員實施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三是積極探索高校開放實驗室資源的新模式。允許高校嘗試重大儀器設備以租賃費、使用費作價入股科技企業的方式,進一步提高高校科技資源的共享力和使用力。
四是開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人員崗位管理制度改革。鼓勵在高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在人員編制、落戶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該崗位人員可參加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試點工作,獲得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資格。
圍繞北京市及中關村示範區在科技成果轉化和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創新主體創新創業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今年中關村將繼續加大市級層面促進中關村示範區發展的政策創新力度,正草擬並研究推進8個方面的近百條促進示範區創新發展的市級層面政策建議。
此前,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職稱評審「直通車」等市級先行先試政策已經發佈實施。(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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