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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荃灣運通洋樓一樓5個單位的住戶,於2011年被屋宇署指有僭建物並要求拆卸,住戶去年與屋署展開訴訟後敗訴,昨於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指單位受1981年時大埔理民府的特赦令保護,毋須清拆僭建物,又表示控方於審訊時遺漏提交重要文件,沒有解釋清楚屋宇署以考慮公眾利益為理由後決定拆卸僭建物。法官接受住戶說法,判處住戶上訴得直。
捲入僭建風波的4名上訴人鍾冰施、浦泰有限公司、林妹妹及陳肇華,分別為荃灣運通洋樓一樓的 A、B、D、E及H的住戶,為自住單位。屋宇署指上訴人於一樓平台外興建有蓋建築物,實屬僭建,於2011年9月14日發出清拆令要求拆卸,惟4人沒有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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