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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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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中聯辦人員騙財 1判囚1社服令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名中年漢假冒內地官媒《國際商報》記者及中聯辦經濟部人員,訛稱獲中聯辦授權出版關於中國重大事件的刊物,要求名人受訪者刊登廣告宣傳而騙財,事主包括風水大師李丞責及東華三院副主席李鋈麟等。昨分別被判囚20個月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本案共涉及4人,共被控欺詐、企圖欺詐及妨礙司法公正等10項罪名,其中2人早前認罪,56歲被告黃浩基昨被判囚20月,而44歲次被告何國偉則被判180小時社服令。其餘2人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涉案的《國際商報》及《中國商報》現已沒有營運,但仍未正式結束。

案情指、2006年3月16日黃浩基在港成立「中國商報」公司,2012年6月再成立「國際商報」公司,事件被揭發,源於去年4月18日李鋈麟的職員向中聯辦查證事件,發覺並無其事,乃報警求助。警方在姓黃主腦租用的辦公室搜出10多款刊物,包括《十二五規劃特刊》、《慶香港回歸十六週年》及《港澳篇》紀念特刊等。

被告持續犯案 有多項案底

法官指黃浩基曾於1977年至1995年犯下多項罪行,包括行使虛假文書、欺詐及假冒公職人員等,但自1999年出獄後一直未有再犯,又參與出版工作。黃在案中沒有收了客戶錢而去如黃鶴,其成立的公司確有出版刊物,只是其並非代表中聯辦。此外,黃雖持續詐騙,但沒有巧妙安排,沒有使用虛假文書及印章等,且本案詐騙行為不算是最嚴重一種。惟法官指黃並非一時貪心,因他持續11個月犯案,且在被調查期間仍再犯,加上他有多項案底,故判其入獄20個月。

至於次被告何國偉,法官認為他並非主謀人,只是黃的兼職僱員,他只收取黃廣告費的一成作佣金,只得4,000多元。加上何沒有刑事紀錄,故輕判他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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