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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展強表示,前日已向食衛局發出共5頁紙的律師信。 劉雅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本港2個活雞承包商前日分別向食物及衛生局發律師信追討賠償。其中一個承包商「帝王雞(品牌)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展強昨召開記者會表示,要求港府賠償142.5萬元,有關損失包括被銷毀的1.5萬隻雞及其他生產成本,否則會提出司法覆核。
港府早前停售活禽21日,其後為業界提供賠償及特惠津貼,惟本港7個活雞承包商不獲賠償。本港活雞承包商「嘉美雞」及「粵皇雞」前日分別向食物及衛生局發律師信,追討在「禁雞令」期間的損失。鄭展強表示,其律師信共5頁紙,當中2頁屬會計師作出的初步損失估算。
倘承認認受性 賠45萬「收貨」
鄭展強在信中要求港府賠償「粵皇雞」在「禁雞令」期間過量囤積而需銷毀1.5萬隻雞的142.5萬元損失。他指,若政府承認承包商在活雞行業的認受性,並願意就每隻雞賠償30元,以1.5萬隻雞計算,即賠償45萬元,他亦會「收貨」。
促兩周回覆 免採3行動
鄭展強認為,港府提出的賠償方案忽略承包商,等同不承認承包商屬活雞供應鏈的一部分,他形容是次被港府「逼到埋牆、實在忍無可忍」。鄭展強要求港府當局兩周內(即本月13日或之前)回覆,否則會同時採取3方面行動,包括循民事途徑向政府索償、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行政失當,及就政府2008年回收出售活雞牌照、並承諾於5年內設立活雞中央屠宰場提出司法覆核。
鄭展強透露,其他活雞承包商均支持其行動,又接到市民來電鼓勵,故計劃於本周二再向雞檔提供「買一送一」優惠,回饋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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