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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報道組 楊帆
今年,全國人大會議迎來一個特殊的時間坐標:一是成立60周年,甲子一輪迴;二是全面改革元年,作為政治改革首當其衝的人大改革重新上路。在繼往開來的歷史節點,9日聆聽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及施政官員們,是否真切感知到人大權力的權威?是否更加敬畏憲法精神的分量?
60年前的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京舉行,是次會議通過並頒行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被賦予至上的憲制地位。
此後60年的曲折歷程,憲法精神與人大效力,榮辱伴生,風雨走來。上世紀50年代末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受到極左政治衝擊,從1965年至1975年的十年間,全國人大沒有召開任何會議,針對「一府兩院」的憲制權力早已盪然無存。
改革開放以後,憲法價值回復元氣,人大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軌道,但部分官員的憲法意識依然非常淡薄,確保憲法實施的制度安排仍然百廢待興。在這一格局下,政府部門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人大代表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罷免等剛性監督尚未有效激活;一些地方重大事項越過人大直接由黨委拍板;一些公權力的違憲行為未能得到審查糾正......
在今年兩會前夕,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張恒山向本報指出,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人大權力弱化乃至虛化,根源在於長期以來曲解「黨的領導」原則,錯誤地認為黨委可以不通過人大直接指令政府,忽視「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憲法原則。落實人大制度的關鍵在於遵守憲法和法律。
習近平強調,憲法具有最高權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張德江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全國人大將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
在全國人大代表們開會會場的南側,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內,有一面長達23米的憲法牆,鐫刻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銘記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人大逢甲子,行憲從頭越。何時,憲法不是躺在紙上,刻在牆上,而是記在心中,行在足下,那麼中國的人大制度,料將迎來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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