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警隊已制定一套警務人員處理市民辱罵行為的指引,並將於下周一推出。指引提醒警務人員在面對市民辱罵行為時須要保持克制和忍耐,倘有關人等已干犯或即將干犯罪行,人員可能需要採取執法行動。
警務處昨日表示,警方明白得到市民的支持和合作是對警務人員有效地執行職務的關鍵,將於下周一推出的指引,旨在統一警務人員在面對市民辱罵行為時的處理手法,確保人員處理有關事件時仍能提供專業服務。因警隊有另一套程序處理公眾活動,故指引並不適用於警隊處理公眾活動情況。
新指引提醒警務人員在面對市民辱罵行為時,需要保持克制和忍耐。在情況許可下,人員應緩和場面,及注意本身的說話及身體語言,避免令情況惡化。在某些情況下,如當事人已干犯或即將干犯罪行,人員可能需要採取執法行動。
據指引表示,在遇上上述情況時,警務人員可在適當時候向有關人等發出勸諭或警告。倘有關人士繼續其行為,而該行為可能構成罪行,如破壞社會安寧或阻撓警務人員,警員可考慮採取拘捕行動。如在事件中,市民對有關警務人員的處理手法有所不滿,可透過現有渠道向警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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