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ADR)的調解前海法庭,日前已立案受理的某香港有限公司與深圳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這是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首宗啟動港籍調解員主持調解的案件。港籍調解員由富有調解經驗的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高級副研究員擔任。調解員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詳細的不公開磋商,雙方當天已順利達成調解意向。
傳統的法院調解屬於司法調解,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主持當事人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前海法庭啟動的深港商事糾紛調解機制(ADR)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具有司法調解不具備的靈活性。港籍調解員具有豐富的第三方調解經驗,調解過程保密不對外公開,並且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磋商意見並不影響法庭的事實認定。這種糾紛解決方式,可以使當事人在調解的整個過程放下包袱,大膽陳述調解預期及理由。ADR方式使雙方當事人盡快達成調解方案,具有很高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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