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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俞鯤、梁珊珊 咸寧報道)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張曉武稱,為依法查清案件事實,充分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庭審效率,檢察機關對劉漢等36人分7案起訴,咸寧市中院及時立案受理。對此劉漢的辯護律師之一,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宣東則提出質疑。
據財新網報道,宣東指劉漢等36人涉黑案由一個專案組偵辦,且由偵查機關同案移交檢查機關審查起訴,依據「共同犯罪、共同訴訟」的原則,分案起訴分案審理,於法無據。他進一步指,分案不利於保障辯方在庭審中的基本權利--質證權,因為原本可以當面互相質問的被告人被分隔在幾個法庭,會讓案件事實難以查明,不利於被告人訴訟權利的保障。
張曉武在通報中並指出,被告劉漢、劉維等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都得到充分保障。其中,他透露,咸寧市檢察院於2014年2月20日提起公訴,咸寧市中院及時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依法告知並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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