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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捕鯨活動一直引起爭議。美聯社
科研為名判敗訴 難阻太平洋殺戮
日本多年來以科研為名在南極濫捕鯨魚,高價出售圖利,做法招致國際社會憤慨和譴責。海牙國際法庭昨日作出具標誌意義的判決,裁定日本捕鯨非用於科研,違反《全球禁止捕鯨公約》,下令不得繼續在南極捕鯨。然而日本在北太平洋仍有另一個「科研捕鯨」計劃,每年捕殺500尾,將成為下一個爭議焦點。
國際捕鯨委員會1986年禁止全球商業捕鯨,但日本仍以科研為由,每年在南極海域捕殺最多850尾小鬚鯨,持續至今逾27年。澳洲政府2010年指出,日本所謂「科研捕鯨」實具商業目的,違反《全球禁止捕鯨公約》第8條,遂向海牙國際法庭提起訴訟,要求中止相關行為。
近十年屠3600小鬚鯨
日方曾狡辯是「合法科學調查」,認為南極海域是澳洲不承認海牙國際法庭管轄權的「劃界爭議海域」,指該法庭不具裁判權。不過到昨晚政府發表官房長官談話,表示對判決「非常遺憾,深感失望。但將遵從判決結果」。
由16人組成的法官小組,昨天以12比4裁定日本敗訴。斯洛伐克籍首席法官托姆卡表示,日本捕鯨研究計劃「JARPA II」在2005年展開以來,共捕殺約3,600尾小鬚鯨,但到目前為止,科研成果有限。國際法庭因應澳洲的主張,下令東京當局撤銷任何捕鯨相關牌照,並停止發新牌。
國際法庭實行一審制,不允許上訴,日本談判代表寺井一郎表示極失望,但會遵從判決。英國環保組織表示,裁決向各國發出明確訊息,就是絕不容忍剝削動物,各界觀望日本會否尊重判決。報道稱,若日本退出《全球禁止捕鯨公約》或1946年簽訂的《國際捕鯨管制公約》(ICRW),仍可繼續捕鯨。
日媒分析,「科學捕鯨」難以為繼,加上目前日本鯨肉消費市場持續低迷,傳統捕鯨業前景將愈趨嚴峻。 ■共同社/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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