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逍 江西報道)據江西省人社廳消息,江西近日印發《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完善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和計發政策。
《通知》是將參保人員核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採用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同時相應調整了繳費工資指數政策,完善了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政策。為確保政策的平穩過渡,《通知》還對按新老計發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設置了五年過渡期。
江西省人社廳副廳長、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華稱,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有利於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確定機制,有利於適應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