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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劉健轉會糾紛一事出現「神轉折」--�琱j官網宣佈劉健以自由身轉會。這意味�蚞�時3個多月的劉健糾紛一案宣告結束!
但這真的是「終局」嗎?顯然不是!判定劉健自由身的依據是甚麼?續約合同是否造假?如果是,誰是造假一方?造假者是否將受到行業處罰?這些問題依然撲朔迷離。但就目前形勢而言,這些問題恐怕會無疾而終。
劉健一案的根源無疑是陰陽合同。陰陽合同多見於房地產交易中用以避稅,而在中國足球,則是各俱樂部為了應付中國足協一度實行的限薪令,惡性爭奪甚至限制球員的產物。一陰一陽不僅令俱樂部、球員不能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稅,而且擾亂了足球行業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的環境,不啻為中國足球發展過程中的一顆毒瘤。而之所以明知其有害卻尾大不掉,是因為與俱樂部相比,球員往往是弱勢群體,俱樂部比球員更稀缺,球員之間的上崗競爭越來越激烈,球員尤其是普通球員在很多時候必須接受俱樂部的霸王條款。不過話又說回來,球員也是陰陽合同的當事方和知情方,同樣不排除受到利益驅使才簽合同的可能性,因此同樣要為陰陽合同的出現負責。
歸根結底,契約精神的缺乏是中國足壇陰陽合同怪相頻發的根本原因。
因此建立契約精神,還須公安、司法、稅務、中國足協等多部門形成合力共同執法。「亂世用重典」,對於陰陽合同造假者施以禁止從事與足球有關的活動、取消註冊資格等重罰,恐怕才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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