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提出「愛國者治港」原則,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概括鄧小平的經典論述和基本法規定,認為可從一個人是否擁護香港回歸祖國、是否做過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是否擁護並遵守基本法三方面,作為判斷愛國愛港的三條客觀標準,但「從來沒有講過凡屬所謂『泛民』陣營的人士都不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
張曉明昨日在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到,愛國愛港是中央政府與香港各界別、各派別人士溝通的共同政治基礎,這一點既有原則性,也有包容性,而判斷一個人是否愛國愛港,有客觀標準。
引鄧公概括三標準
他指出,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的經典論述和基本法,概括起來主要是三條:一是是否擁護香港回歸祖國;二是是否做過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三是是否擁護並遵守基本法。
張曉明直言,作這樣的判斷,不光要看他口頭怎麼說,更要看他怎麼做;不光要看他過去的歷史,更要看他現實的表現:「甚麼人不遵守基本法,甚麼人喜歡與外部勢力勾勾搭搭,有時也不難判斷。」
張曉明進一步提到,「我們沒有『一竿子打沉一船人』,從來沒有講過凡屬所謂『泛民』陣營的人士都不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
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在座談會後表示,張曉明會上指中央從沒講過「泛民」陣營人士不符「愛國愛港」定義,這是善意、較寬鬆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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