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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BAOSTEEL EMOTION號貨櫃輪。 網上圖片
對日民間索償開首例 滬法院執行2.4億賠償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本報昨日獨家報道,為賠償上世紀上半葉「中國船王」輪船公司在二戰期間遭受的財產損失,上海海事法庭前日扣押日本三井株式會社一艘28萬噸級的礦砂船,成為中國民間對日索賠中首宗勝訴並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案件。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童增昨日向本報表示,若三井仍拒不執行賠償令,賠償「船王」後人的1.9億元人民幣(約2.4億港元)損失,中國法院將會對該船進行拍賣。三井公關部負責人則稱,正在確認事實並商討如何應對。
上海海事法院發布公告稱,已依法在浙江嵊泗縣馬跡山港對商船三井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輪實施扣押。這一強制執行,始於跨越中日兩國、歷時逾70年的著名「中威船案」。上世紀30年代的「中國船王」、中威輪船公司創始人陳順通將兩艘輪船租借予日本公司,輪船卻在租約期滿後沒有歸還。此後,陳家三代人相繼在日本東京、中國上海提起訴訟。
2011年底發出《執行通知書》
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商船三井支付原告陳震、陳春(陳順通之兩孫)約29億餘日圓,當時折合1.9億元人民幣(約2.4億港元)。2010年8月,上海市高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同年底最高法院亦駁回被告的再審申請。
上海海事法院於2011年12月28日向商船三井發出《執行通知書》。其後,雙方曾多次進行和解協商未果。為此,上海海事法院前天對商船三井擁有的「BAOSTEEL EMOTION」輪予以扣押。
這是中國民間對日索賠首個勝訴並進入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童增向本報稱,中國法院扣押的這艘貨輪,其所有權屬於商船三井,寶鋼則擁有租用權。有消息稱,「BAOSTEEL EMOTION」輪是日本在2011年新建的礦砂船,長320米,寬54米,排水量達28萬噸,專門負責運輸鐵礦石。
法院:若不履責將依法處理
法院強調,若商船三井仍拒不履行義務,將「依法處理」被扣押的船舶。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向本報表示,依照法律程序,強制執行的扣押物,無論動產還是不動產,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有關部門先要對扣押物進行評估,並在拍賣之前進行公告,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都可以參與購買。童增則表示,若商船三井依法賠償,法院則會將貨輪解除扣押。
耗時75載的「中威船案」終於進入新階段,令陳家後人以及童增等民間對日索賠人士倍感鼓舞。「這件事對中國民間對日索賠有着巨大的影響,人們信心更足了,看到勝利的曙光。」童增說,中國很多二戰受害者已進入耄耋之年,在世的人越來越少,日本侵華暴行的證人也越來越少。國家應該支持民間對日索賠,這樣日本才會認罪、賠償,才不敢囂張的修改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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