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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思庭
「公民提名」按下不表,「愛國愛港」成為「泛民主派」向中央「叫陣」的最新戰場。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在出席立法會上海訪問團座談會時,均就「愛國愛港」作了詳細闡述,但10名留守立法會上海訪問團的「泛民主派」議員卻似左耳入右耳出,一離開了會議室,就對�蚚飺Y聲言「無法理解」,有議員更視「問了兩次甚麼叫愛國愛港」為政治本錢,公然搶鏡。然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是應有之義,任「泛民主派」再怎麼運用語言偽術轉移視線,也只是自欺欺人。
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既須宣誓效忠,也需履行「雙負責」的職責,即「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並非突然無中生有的要求,而是不說自明的政治倫理。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就「愛國者治港」作了清楚論述,他說:「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又指「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不說自明的政治倫理
今年三月北京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更分別在參加港澳政協聯組會議及港區人代團會議時提出中央對香港普選問題的「一個立場、三個符合」,並點出「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這不僅是政治標準,也是法律要求」,並坦言:「放眼世界,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都不可能接受其轄下的任何地方政府選出一名與中央政府對抗,甚至宣傳要推翻中央政府的地方首長。這是一個起碼的政治常識。」
他又說:「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是維護香港和國家整體利益的必然要求。香港的繁榮與發展離不開中央政府和內地的支持。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必然損害中央與特區關係,損害香港市民的整體福祉,進而影響甚至衝擊國家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愛國愛港作為對行政長官履職的必然要求,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上,更重要的是要落實在行動上」。
不過,「泛民主派」卻屢次質疑愛國愛港的標準是中央的「篩選」手段,又聲言愛國愛港並無法律依據,也沒有衡量準則,當然也有人藉機「抽水」,強調自己也是愛國愛港,只是「不愛黨」。但正如張曉明在座談會中所言「是否愛國愛港,是有客觀標準的」,他將之概括為三條:「一是是否擁護香港回歸祖國;二是是否做過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三是是否擁護並遵守基本法。」他並表明作判斷時,「不光要看他口頭是怎麼說的,更要看他是怎樣做的;不光要看他過去的歷史,更要看他現實的表現」。
掩耳盜鈴 心虛膽怯
李飛也指出:「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這是『一國兩制』的一項基本法要求。」王光亞進一步闡釋指:「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他不但要對香港特區負責,還要代表香港特區對中央負責,他是連接中央和香港的政治橋樑。這就要求行政長官必須擁護『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地貫徹『一國兩制』,既要效忠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更要效忠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種『雙負責』、『雙效忠』的政治要求決定了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者擔任。」
張德江委員長及三位主任的講話,既羅列了愛國愛港者的標準,也點明了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的法律依據,愛國愛港既有「先例可依」,也有「實例可循」,就如張曉明所說的,中央從沒有「一竿子打沉一船人」,從來沒有說過凡屬所謂「泛民」陣營的人士都不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但那些口頭高呼愛國的「泛民主派」或者需要反問自身,是否「不遵守基本法」,是否「與外國勢力勾勾搭搭」,是否「口是心非,嘴上說自己愛國愛港,實際上卻幹破壞香港穩定繁榮、干擾老百姓穩定生活的事情」。那些「泛民主派」繼續掩耳盜鈴式故作不懂,或許正是心虛膽怯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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