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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蘋果公司、英特爾及Adobe共4家美國大型科技企業,前日就被指協議互不挖角從而壓低業界整體薪酬的官司,與原告人和解,和解金合共為3.24億美元(約25億港元)。4家企業一旦在原先訴訟敗訴,可能面臨多達90億美元(約698億港元)反壟斷罰款。
4家企業被指在2005年至2009年間,暗中協議互不挖角。美國司法部2009年展開調查,最終4者同意取消協議。今次訴訟是由受影響的6.46萬名員工集體提出,原定在下月27日開審。
因原告方索償30億美元(約233億港元),一旦勝訴,根據反壟斷法被告方需支付3倍賠償金額。按此推算,參與訴訟的每名員工可獲約14萬美元(約109萬港元)賠償,多過業界平均年薪。 ■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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