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江蘇鎮江的李雪(化名)與張強(化名)通過微信相識,兩人初次見面便一見鍾情。8月初,兩人瞞茪鬙懇n記結婚,此時兩人認識還不到一個月。然而閃婚後的生活並不如想像中的美滿,兩人開始有了爭吵,婚後不到20天,兩人在8月下旬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後,兩人又常常念及彼此的好和過往的甜蜜,於是重新開始了戀愛交往。去年10月,兩人辦理了復婚手續,雙方父母為兩人辦了婚禮。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二次結婚後的第五天,兩人為瑣事再次發生爭吵,又鬧起了離婚。李雪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與張強離婚。法官在了解案件始末後,認為兩人是自由戀愛結婚,婚後並無根本性的利益衝突,遂判決不准離婚,雙方對該判決結果均未持異議。 ■《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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