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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南京警方昨日發佈消息說,南京放射源丟失事故中4名責任人已被刑事拘留。本報昨天曾以《核放射物南京失蹤3天終尋回》為題報道了此事。
據南京市公安局化工園分局介紹,經警方調查,5月7日當天,天津宏迪檢測公司4名工作人員在放射源操作和保管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導致放射源銥192丟失。10日下午14時30分,南京市公安局化工園分局依據《刑法》第136條規定,對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的4名相關責任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5月7日3時至20時,天津宏迪檢測公司在南京中石化五建公司內進行作業期間,丟失用於探傷的放射源銥192一枚。至5月10日18時許丟失的放射源銥192被安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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