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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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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諮詢勢棄「三軌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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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政改三人組出席基本法巴士巡遊開步禮。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政改三人組」昨日與記者午宴時,首次明確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均不符合基本法的框架,政府不可能接納違法的建議,「任何方案若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可能透過政治協商解決。」由於「法律有爭議、政治無共識、操作有困難」,這些方案被納入政改第二階段諮詢的可能較低。

為期5個月的香港政制發展首階段諮詢,但激進反對派糾纏在違法方案上。近期「佔領中環」舉行的「投票」,就篩選出3個均包括「公提」的方案,並於下月舉行所謂「公民投票」選出其一作為「佔中」的終極方案。

特區政府「政改諮詢專責小組」3名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與與記者午宴。林鄭月娥指出,特區政府不可能提出政治有爭議及法律不穩妥的方案,「第二階段政府不能採取百花齊放的態度,也好難提出不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建議。」

林鄭:「佔中」3方案難合法

林鄭月娥回應「佔中」篩選出3個方案都包括「公提」元素時說,香港是自由的地方,她尊重港人的言論自由,但政改方案必須有共同的法律基礎,定要以基本法為依歸,並可以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

她指出,在法律而言,政改方案中有「公民提名」是難以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的,而目前經過某種方法選出3個選擇方案,也難以符合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市民應想清楚是否「真正的選擇」。

林鄭月娥表示:「講得白一點,就是『公民提名』難以符合基本法,前往投票的市民應想清楚是否有足夠選擇,想清楚這是否真正選擇。經過某種方法選出成為往後方案基礎,必須符合法律基礎,仍然要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否則無助往後討論。」

袁國強:不容挾民意做違法事

袁國強也指出,政改涉及法律及政治兩個層次的問題,並須先行處理法律問題,特區政府不可能提出違法建議,否則定會受到批評,「政府不可能接納違反基本法的建議,為此,政府提出的方案必須達到政府認為是合法的立場。」

他直言,純粹的法律議題應循法律處理,身為律政司不應也不容許有人利用政治或民意嘗試做違法的事,「任何方案若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可能透過政治協商解決,或利用民意嘗試做違法的事,這是不容許發生的,更不應鼓吹明顯違法的方案。」

被問到市民或會要求法院處理「公民提名」,袁國強回應時說,政府不可能阻止任何人行使其權利,香港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但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

譚志源:「公民推薦」有待研究

譚志源也明確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均不符合基本法框架,「法律有爭議、政治無共識、實際操作有困難」,故第二階段諮詢納入上述建議的機會較低。就「公民推薦」的問題,他則形容,「公民推薦」是難得重返基本法框架的建議,政府對這類方案感到欣喜,但仍有待詳細研究取長補短。

另外,就溫和反對派不再堅持「公民提名」、但必須「真普選」一事,林鄭月娥坦言:「若大家欠缺共同法律基礎,透過政治比拚,甚或俗語的『政治拗手瓜』亦無法討論,期望大家遵照基本法透過政治協商,尋求『中庸之道』讓政制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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