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王先生經人介紹和比自己小四歲的楊女士相識並結婚,但婚禮當晚,楊女士嫌夫家置辦的2,000多元(約2,540多港幣)的婚床太便宜,爭吵中用菜刀將丈夫的手砍傷,血濺洞房。在婚禮一個星期後,楊女士又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得知妻子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王先生震驚之餘感到十分氣憤。王先生表示,他與妻子在5月6日剛舉行了婚禮,新婚夜雙方發生爭吵後,妻子便離家出走,沒想到一周後竟然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王先生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他今年40歲,為了解決個人問題,多年來一直以各種形式相親,但都沒有成功。去年,一個朋友給王先生介紹了楊女士,見面後二人都留下了不錯的印象,見過幾面後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今年春節前,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領了結婚證,並於今年5月6日舉行了婚禮。然而,就在新婚當夜,楊女士因為嫌棄夫家準備的2000多元的婚床太便宜,便同丈夫發生爭吵,其間還用菜刀把王先生的右手劃出一條長約5厘米的傷口。最終,王先生在婚禮後的第7天,決定同意妻子的離婚請求,但堅決不同意妻子提出的財產分割方案。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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