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 合肥報道)安徽蕪湖市近日在公積金繳存、貸款和提取等方面做出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政策,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更多人才在蕪湖市購房就業。
調整後的新政策規定,允許單位職工申請補充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基數調整由原來的「每年調整一次」改為「可按繳存單位實際情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提供家庭只有一套住房證明的情況下,允許購買改善性住房申請辦理貼息貸款;允許繳存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外地(含蕪湖市轄縣)調入市區工作,在外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的情況下,市區內購買首套自住房,允許按照蕪湖市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
新政策對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也進行了調整: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或以下的,貸款額度維持原有的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70%的規定;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以上、20年或以下的,貸款額度由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的60%調整為50%;房屋已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貸款額度稅由不超過房屋計稅價格的50%調整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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