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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電信業納入「營改增」。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從昨日起,電信行業不再執行之前3%的營業稅,改為實行繳納6%和11%的差異化的增值稅稅率(提供語音通話等基礎電信服務的稅率為11%;提供電子數據和信息傳輸、互聯網接入等增值電信服務的稅率為6%),一些電信運營商擔心導致利潤減少,但專家指出,改革帶來的減稅疊加效應將進一步增強。
據央視網報道,增值稅的最大特徵就是稅款層層抵扣,只對增值部分徵稅。專家指出,電信行業4G技術正在推廣,設備採購支出的增加將帶來大量抵扣,電信運營商很快就會感受到營改增帶來的減稅效應。
此外,電信所服務的下游企業,同樣是這次電信業營改增的主角。譬如江蘇一家互聯網公司,每年支付給電信運營商的短信通道費高達四五千萬元,這些支出今後也都可以抵扣稅款了,相當於每年可以減稅二三百萬元。而且,由於幾乎所有企業都有電話、傳真、網絡等方面的支出,絕大多數企業都能享受到這次電信營改增帶來的減稅疊加效應。
內地2012年1月開始在上海進行營改增試點,原來徵收營業稅的交通運輸企業和部分現代服務企業,開始跟製造業企業一樣交增值稅,部分消除了重複徵稅。到2013年8月,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廣播影視服務、鐵路運輸和郵政業以及電信業陸續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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