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父母有北京市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有合法穩定住所、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不含補繳)、在京連續就讀高中三年、僅限報考高等職業學校。
上海市:持《上海市居住證》三年及以上,且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子女為上海本市高中畢業的。
廣東省:實施時間為2016年、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參加社保累計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學籍。
本報記者 江鑫嫻 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