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法律保護
類別:法定古蹟
文物價值/保育要求:具極高文物價值而受法例保護的歷史建築物、考古、古生物地點或構築物
例子:中環聖約翰座堂、上環文武廟
■性質:行政措施
類別:一級歷史建築
文物價值/保育要求: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例子:沙田曾大屋、中環舊牛奶公司倉庫
類別:二級歷史建築
文物價值/保育要求: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建築物
例子:山頂白加道47號、o魚涌林邊屋
類別:三級歷史建築
文物價值/保育要求:具若干價值,並宜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如保留相片記錄)
例子:太子道西179號、西營盤興漢道19號
■性質:不適用
類別:不予評級的建築物
文物價值/保育要求:沒有文物價值或文物價值較低的建築物
資料來源:古物諮詢委員會 製表:實習記者 趙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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