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組合JYJ成員朴有天於今年2月因為其友人遺失手機,而遭到金姓拾獲者要脅,向朴有天及其經理人公司勒索一億韓圜(約76萬港元),否則會公開電話內的照片和短訊。而事件發生後,朴有天的經理人決定先行報警,然後與該名金姓拾獲者相約隔日交收款項。就在交收款項當日,埋伏在現場的警察當場將該名拾獲者緝拿歸案。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判後,發言人表示由於事件對藝人及經理人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加上其犯罪意圖不容小覷,故最終判處她有期徒刑10個月。 ■文:張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