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朱世強 蘭州報道)甘肅蘭州市政府昨日通報了今年四月蘭州發生自來水苯超標事件調查處理結果。事件調查組副組長陳建軍表示,此次事件為供水安全責任事件,蘭州市已對包括分管副市長嚴志堅在內的20人給予行政警告和撤職等處分。
陳建軍介紹,經蘭州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蘭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西固區政府、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蘭州石化20名相關負責人進行追責。其中,對蘭州市副市長嚴志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蘭州市建設局局長馮樂貴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對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董事長姚昕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對法方提名的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總經理賈慶紅,責成解聘總經理職務;對蘭州石化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王世宏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今年4月10日,蘭州市威立雅水務公司檢測發現其出廠水苯含量超國家標準20倍,隨後,蘭州市政府宣佈該市自來水24小時內不宜飲用。消息傳出後,一度引發市民搶購礦泉水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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