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昨日開始所謂「全民投票」,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強調,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非法也是無效的。特區政府亦重申香港特區基本法及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故相關「投票」並無法律效力。事實上,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公投」,都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佔中公投」意圖為違法行動製造虛假民意,不但違法違憲,也違背了各界期待依法如期普選的主流民意,只會為落實普選造成障礙。令人感到荒唐的是,「佔中公投」的組織者一邊說電子投票系統受到「癱瘓性攻擊」,但另一邊卻宣佈首個投票日有30多萬人投票。這種撒豆成兵的騙人伎倆必須予以揭露。
「公投」屬於一種憲制性安排。我國是實行單一制的國家,香港特區是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個國家或獨立的政治實體,無權創制任何「公投」制度。所謂「佔中公投」不過是2010年公民黨與社民連搞「五區公投」的翻版。當時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已經明確指出,基本法並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在香港進行所謂「公投」並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現在「佔中」組織者策動「公投」,把香港的政治體制安排等同於一個國家,不但違憲違法,更暴露其「港獨」的分裂本質。
政府首階段的政改諮詢以至多個民調都顯示,主流民意期望在2017年依法落實特首普選。然而,「佔中公投」的三個政改方案清一色都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佔中公投」與「公民提名」綑綁,拋開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另搞一套,只會將政改拖向歪路,阻礙普選落實。
必須指出的是,「佔中公投」的網上投票系統早已被揭發漏洞處處:一部電腦就可以多次投票,可以冒用他人的身份證投票,可以利用軟件編造大量身份證號碼投票,重複投票也會計入投票人數,有關系統並不能判斷投票人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甚至不能識別投票人是否未成年人,等等。這些都說明投票系統毫無公信力可言,故意為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間。「佔中公投」的組織者之前一直都說電子投票系統受到「癱瘓性攻擊」,但首個投票日竟然自稱有30多萬人投票,極不合情理,更凸顯有關投票系統存在大量人為造假之處。市民須認清「佔中公投」本質及其虛偽性,攜手抵制這場鬧劇。
(相關新聞刊A1-A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