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利及受賄 移送司法處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時值中共即將迎來建黨93周年紀念日之際,中紀委網站昨日傍晚集中通報,前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前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以及前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被移送司法機關。此舉進一步提振了民眾對新一屆中央鐵腕反腐、把打「大老虎」進行到底的信心。
待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追認
中紀委網站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務院國資委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王永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蔣潔敏、李東生、王永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其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蔣潔敏、李東生、王永春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蔣潔敏在去年3月上任國資委主任後,因涉嫌嚴重違紀已於2013年9月被免去其領導職務。
李東生去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其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職務。李東生是2009年調任公安部副部長,此前曾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而王永春則於去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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